法令
第1條 總則
1. 本規定適用於Christina Cosmetics網路商店(網址:www.christinacosmetics.pl)的使用。
2. 網址為 www.christinacosmetics.pl 的線上商店(以下簡稱 Christina Cosmetics 線上商店)由 TOP COSMETICS EUROPE Spółka z ograniczoną odpowiedzialnością 經營,其註冊辦事處位於波蘭華沙,地址為 ul. Zajk-a 0000987011,NIP 5213980858,REGON 522856062(以下簡稱公司)。
3. 企業家的聯絡方式,以便買方聯絡賣方:
關於 郵寄地址:ul. Zajęcza 15, 00-351 Warsaw;
關於 電話號碼:+48 512 833 033;
關於 電子郵件地址:info@christinacosmetis.pl
4. 本網上商店的條款和條件永久發佈在網站 www.christinacosmetics.pl 上,方便顧客輕鬆存取、複製和記錄其內容,例如儲存到磁碟或列印出來。顧客在簽訂合約前也可查閱這些條款和條件。
第 2 條 定義
本條例所使用的術語意義如下:1
1. 消費者-指《民法》第22條第1款所指的自然人,
2. 享有消費者權益的企業家-指直接與其經營活動相關的自然人,且該合約的內容表明該合同並非出於其職業性質,尤其指該自然人因其經營活動而訂立的合同,該合同依據中央商業活動登記和信息規定予以公開。
3. 企業家-指自然人、法人或不具法人資格的組織單位⁵,依法具有法律行為能力,以自身名義開展商業或專業活動,並實施與其商業或專業活動直接相關的法律行為⁶。
4. 服務提供者/銷售商7 - TOP COSMETICS EUROPE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辦事處位於波蘭華沙市 Zajęcza 街 15 號,郵編 00-351,KRS 0000987011,NIP 5213980858,REGON 52285
5. 線上商店 - 由公司經營的線上商店,網址為 www.christinacosmetics.pl,
6. 民法典 - 1964 年 4 月 23 日法令(2023 年法律公報第 1610 項,經修訂),
7. 商品和服務-指賣方和買方之間銷售合約所涉的所有服務和商品,8
8. 規章-本規章係依據 2002 年 7 月 18 日《電子服務提供法》(2020 年第 10 號法律公報,第 344 項,經修訂)第 8 條的規定,為以電子方式提供服務而製定。
9. 客戶/買方-指透過電子方式在網路商店下訂單或計畫下單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但特別規定賦予其法律行為能力,包括消費者、享有消費者權益的企業家和企業家。
10. 訂單 - 客戶的意願聲明,客戶在其中接受賣方的銷售要約,其中特別包括透過網上商店銷售的商品或服務的價格、類型和數量。
11.《消費者權益法》-2014 年 5 月 30 日《消費者權益法》(2020 年第 14 號法律公報,第 287 項,經修訂)。
第3條 網上商店使用規則
1. 本店所有商品及服務的價格均為含增值稅的總額價格,並以波蘭茲羅提標示。任何與波蘭貨幣原則的偏差均會明確標示。
2. Christina Cosmetics 網站上顯示的價格以及商品和服務的描述僅構成商業訊息,不構成《民法典》意義上的要約。只有在賣方確認訂單後,這些內容才對訂立特定合約具有約束力。
3. 賣家在 Christina Cosmetics 網上商店使用折扣碼,憑此折扣碼您可以按折扣券上所示的折扣價購買商品。折扣碼不可兌換現金。 19
4. 在網上商店下單,必須接受這些規定。
5. 若要成功在網路商店下單,您必須擁有可上網的設備,以便瀏覽網站,以及用於正確填寫電子表格的鍵盤或其他設備。我們建議使用最新版本的網頁瀏覽器,例如:Firefox、Chrome、Internet Explorer、Microsoft Edge、Opera、Safari(適用於 OS X)等。
6. 此線上商店網站採用響應式網頁設計 (RWD) 技術,可根據顯示設備自動調整頁面內容。該商店網站旨在同時相容於桌上型電腦和行動裝置。
7. 21 Christina Cosmetics 線上商店的網站擁有 SSL 憑證-一種安全的通訊加密協定。
第4條 訂立銷售合約的條件
1. 顧客可以透過填寫商店網站上提供的相應表格,在 Christina Cosmetics 線上商店下單。
2. 下訂單時,顧客有義務提供正確的個人資料: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和手機號碼。
3. 賣方收到訂單後,會確認收到訂單並同時通知客戶訂單已被接受處理。訂單確認將透過向客戶在訂單表格中提供的郵箱地址發送相應的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賣方確認接受訂單後,合約即告成立。
4. 銷售合約的內容透過以下方式提供和記錄:將本規則發佈在網路商店的網站上,並將相關資訊發送至客戶在下訂單時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如第 4 條第 25 款第 2 項所述)。
5. 線上商店全年 24 小時均可下單。
第5條 付款方式與付款期限
1. 在 Christina Cosmetics 線上商店,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之一進行付款:
關於 貨到付款
關於 透過外部提供者的支付服務27(PayU)。
2. 下單後,顧客將收到一封電子郵件,其中包含銀行帳號,顧客需要將正確的金額轉入該帳號。款項到帳後,Christina Cosmetics 商店的銀行帳戶將立即處理訂單。
3. 該網上商店允許透過 PayU 電子支付系統進行支付。
4. 客戶有義務在銷售合約簽訂後 1 個工作天內,使用上述方式之一進行付款。
5. 如果選擇貨到付款,客戶有義務在收到貨物時付款。
第6條 交付
1. 所訂購的貨物僅在波蘭共和國境內配送,並配送至客戶在訂單中指定的地址。 30
2. Christina Cosmetics網路商店網站會顯示備貨時間,最長為72小時。此時間為預估時間。賣家將盡力在產品頁面所示的預計時間內出貨。實際送達時間取決於承運商。如果無法在上述時間內送達,賣家將立即通知買家。
3. 所訂購貨物的交付方式為:31
關於 InPost快遞
關於 InPost包裹櫃
4. 當貨物交付給快遞公司時,買方將收到電子郵件通知,郵件將發送至訂單中提供的郵箱地址。 32
5. 除商品價格外,商品配送費用也由顧客承擔,具體費用在顧客下單時會在商店網站上顯示。 33
6. 若選擇貨到付款,貨物的運費由顧客全額負擔。 34
第7條 解除合約
1. 消費者或具有消費者權益的企業家作為買方,如果簽訂了遠程或非營業場所合同,則有權在收到貨物之日起 14 天內無理由撤銷已簽訂的銷售合同35。
2. 如買方行使前述第36點所述權利,應透過向賣方提交由賣方提供的撤回聲明表格37通知賣方,該表格可透過郵寄方式38發送至以下地址:Level Up Fulfillment Group, ul. Wólczyńska 133, Building 6, warehouse 11/4, 01-919 Warsaw(通訊、退貨和投訴地址);也可透過寄送至賣方電子郵件地址39 [電子郵件地址已移除] 的電子撤回表格進行電子撤回。為確保在截止日期前發出撤回聲明,只需在截止日期前發送即可。
3. 合約撤銷聲明表格(本條例附件 1)40 以紙本形式(隨貨物一起寄送的文件)41 或電子形式提供給買方。
4. 消費者有義務立即退回其已撤銷銷售合約的產品,最遲不得超過自提交撤銷銷售合約聲明之日起14天。 <sup>42</sup> 退回的產品請寄至以下地址:Level Up Fulfillment Group, ul. Wólczyńska 133, Building 6, warehouse 11/4, 01-919 Warsaw
5. 將退貨商品寄回給賣家的運費由消費者負擔。此外,消費者還需承擔退貨的直接費用,例如包裝費。
6. 買方有義務妥善保管退回的貨物,以防止運送過程中發生損壞。
7. 如果消費者或具有消費者權益的企業家提交了解除合約的聲明,並且在交付退貨後,賣方應立即發送退貨收據和解除合約聲明的確認函。
8. 若交付的貨物不完整、有使用痕跡或原包裝損壞,賣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或從退款金額中扣除相當於損壞貨物價值的金額。
9. 若買方撤銷合同,賣方應在收到退貨之日起14天內,立即將買方(消費者)根據合約支付的所有款項退還給買方(消費者),包括產品運費(但因買方選擇賣方提供的非最便宜的標準配送方式而產生的額外費用除外)。
10. 賣方聲明將使用買方原支付方式退款。賣方可與買方協商決定其他退款方式,但該方式不得為買方帶來額外費用。
11. 賣方聲明,撤回權不適用於 2014 年 5 月 30 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 38 條所指的合約<sup>49</sup>,特別是以下合約:
關於 其中,該條款所涉物品為非預製物品,根據消費者的規格製造或旨在滿足其個人需求;
關於 表演的主題是易腐爛或保質期短的物品;
關於 如果服務標的物是以密封包裝交付的物品,且包裝打開後無法退貨<sup>52</sup>,出於健康保護或衛生原因,如果包裝在交付後被打開;<sup>53</sup>
12. 消費者或享有消費者權益的企業家訂立合約即確認其已了解本條例的內容,包括其已被告知有權自貨物交付之日起14天內撤銷已訂立的銷售合約。 55
第8條 投訴
1. 賣方對客戶因產品不符合協議(保證)而承擔的責任的依據和範圍,由普遍適用的法律和以下條款規定。賣方有義務交付無瑕疵的產品。 (如適用)賣方也根據單獨的保證文件中規定的條款提供保證。
2. 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機械損壞,或買方向賣方提出投訴,買方應以書面形式(57)將此情況告知Level Up Fulfillment Group,地址:ul. Wólczyńska 133, Building 6, warehouse 11/4, 01-919 Warsaw(投訴、發貨和電子郵件地址[在通知中,建議指出買方認為貨物存在的缺陷,並儘可能提供缺陷的證明文件、缺陷發生日期、根據《民法典》第560條及後續條款要求的使貨物符合合同約定的方法,並提供聯繫方式。以上要求僅為建議(58)。
第9條 發表意見的規則
1. 每位買家/顧客均可在商店網站的相應版塊發布商品/服務評估。評價應使用波蘭語撰寫,並遵守波蘭語的規範。
2. 這些意見是顧客的主觀意見。賣家對其內容不負任何責任。
3. 買方/顧客聲明其聲明不違反適用法律或侵犯第三方權利。買方/顧客對其在[商店名稱]網上商店發布的聲明負全部責任。
4. 賣方將對提交的意見進行核實,以檢查該意見是否包含任何違禁內容,例如,該意見是否違反適用法規、包含違禁內容、廣告內容、個人資料、侵犯版權等。
第 10 條 個人數據
1. 個人資料管理員是賣方。
2. 個人資料保護原則可在 Christina Cosmetics 線上商店的隱私權政策中找到,網址為 www.christinacosmetics.pl。
第 11 條 最後條款
1. 賣方保留因重要原因修改本條款及細則的權利。任何條款及細則的修改將在賣方指定的日期生效,但生效日期不得少於7天。
2. 若符合《民法典》第 384 條和第 384[1] 條規定的要求,即買方/客戶已收到變更通知,且自通知之日起 14 個日曆日內未終止合同,則修訂後的規章對買方/客戶具有約束力。
3. 根據 2002 年 7 月 18 日關於以電子方式提供服務的法律第 8 條第 3 款第 2 項 b 款的規定,使用在線商店網站 www.christinacosmetics.pl 的實體有義務不在該網站上發布非法內容。
4. 本條例未規定的事項,適用《民法典》及2014年5月30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
5. 這些規定可在www.christinacosmetics.pl查閱。
6. 與賣方簽訂的協議以波蘭語進行。
7. 本條例自2024年6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