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政策

我們提供30 天退貨政策——您自訂單送達後有 30 天的時間可申請退貨(已延長至超過法定最低 14 天)。若訂單包含分別寄送的多項商品,期間自最後一項商品送達之日起算。若期限之末日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或法定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個工作天屆滿。

解約權:14 天(法定)與 30 天(本店延長)
依法您有 14 天可通知我們解除契約,自最後一項商品送達起算。Christina 自願將此期間延長至 30 天。提出聲明後,您另有 14 天可寄回商品。

商品須維持您收貨時的原狀——未經使用、吊牌完整並保留原始包裝,方符合退貨資格。您同時需要提供收據或購買證明。

如何申請退貨或取消
最快的方式是登入您的帳戶自行申請退貨:account.christinacosmetics.pl → 選擇您的訂單 →「申請退貨」。無需登入,您可於我們的退貨與解約權頁面提交解約聲明,或來信 info@christinacosmetics.pl。退貨須寄至:D.M.T. Sp. z o.o. — Centrum Logistyczne, ul. Parzniewska 18, 05-800 Pruszków (Zwrot Christina)。

僅以電話號碼結帳(無電子郵件):若您下單時僅提供電話號碼而未提供電子郵件,將無法登入顧客帳戶——請使用簡訊訂單確認中的退貨連結,或解約權頁面。

退貨運費
退回商品的直接運費由顧客負擔。

取消訂單
尚未出貨(履行)的訂單可免費取消——您可自行於帳戶中操作,或與我們聯絡。

損壞與瑕疵
請於收貨時檢查訂單,若商品有瑕疵、損壞或收到錯誤商品,請立即與我們聯絡,以便評估並妥善處理。

解約權之排除
解約權於下列情形不適用(其中包括):以密封包裝供應、基於健康保護或衛生因素於開封後不宜退回之商品,且包裝已於送達後開封者(波蘭消費者權利法第 38 條第 5 款);標示為特價(final sale)之商品;禮品卡。

換貨
取得您想要商品的最快方式,是先退回現有商品,待退貨獲受理後,再另行購買新商品。

退款
我們收到並檢查您的退貨後會通知您退款是否獲准。獲准後,我們將退還已付金額及本店最便宜標準配送方式之費用;選擇較貴配送方式之差額不予退還。退款將以您原使用之付款方式,於我們收到退回商品或其寄送證明後不遲於 14 天內辦理(通常 10 個工作天內)。您的銀行或發卡機構可能也需要一些時間入帳。若退貨獲准後已超過 15 個工作天,請來信 info@christinacosmetics.pl